阿智又喊又笑。
屠山听到他的话,非常生气,根本不在乎被挤得吐血的尸体。他瞪着一双公牛的眼睛说:“该死的混蛋,我杀了你!”
说着,从土山上转过身来,对土匪说:“头儿,让我带人再冲。我保证走西路回去!”
季贼没有回应。阿智更是讽刺。
“我没办法,强盗。这是你看不起我们清风部落的代价。你认为你是唯一能用的人吗?”
“该死,这家伙太傲慢了。勇士,点吧。“我们进攻,夺回西路。”族长们一个接一个地说。
强盗们眯起眼睛说:“现在,你想带人去攻打堡垒吗?”
大家都惊呆了:“说他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准备,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是没有用的。”
小偷深吸了一口气,说:“两边的敌人真的很难对付。我有办法立刻夺回西路。”
众族长听见这话,就欢喜说:“作勇士的道是什么呢?”
土匪们看了一眼密布的西路:“这么多人在一起,我们不能硬闯进去,所以我的方式是火力攻击。”
“火力攻击?”
小偷点点头说:“让大家把火炬扔到西路去吧。今天,我要一只烤羊肉。如果他们能坚持五分钟,我就离开山区。这些混蛋能做到。”
大家都知道火势很猛。当他们听到这句话时,其中一个被算作一个。他们急忙召集人们。近400人和200把火把发出温暖明亮的光。
“怎么了?我怎么会有不好的感觉呢?”这是一次见小偷的聚会。阿志玲本能地感觉出了问题。
然而,在他仔细考虑之前,他听到了强盗们的喊声。
“扔吧!”
阿智下意识地抬头一看,只见天上的火在西路上扑腾扑腾。他把这些人带来了。
这些火把都沾有桐油和松节油,所以火把的可燃性非常充分。
“哇,这是什么呀!”
“很痛。很痛。”
“别阻止我,该死,我要死了。”
当火炬传递到西路的人们身上时,人群立刻变得混乱起来。
这些清风人和阿智一起,突袭了一大片山脉,已经心慌意乱。
在节日的这个时候,狭窄的西路成了他们的护身符。
过去,他们依靠地形来守住土匪反击的西路,但现在逃不掉了。
每个人都挤在一个小组里。当一个火炬被扔下时,几个人在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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