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切伪装都显得徒劳。李雪鳞一时间有了些慌乱。
晋王的惊讶更是在李雪鳞之上。那身美军丛林迷彩和丛林战靴只是让他微觉诧异,但转念一想,胡人蛮夷自己见多了,什么样的装扮都有。他这一族若是真在海外孤岛住了百年,不穿些奇装异服反而说不通。
晋王统兵十余年,一见李雪鳞的迷彩服,凭直觉就感到这东西在战场上大有可为。心里盘算是不是问这小子要过来,让兵部看看能不能给军队配上。
李雪鳞只觉得被晋王的目光在脸上扫得不自在,哪知道堂堂王爷打上了他衣服的主意。
李毅也觉奇怪,父亲怎么一见面就盯着人家看不停?要套话也慢慢来,何必让李雪鳞先有了警觉。
晋王的诧异只是一闪而过,此时心中惊异是一阵胜似一阵。
李毅和晋王站在一起,就那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国字脸和浓眉,任谁都能看出他们是父子俩。不少人还会竖起大拇指赞一声:不愧是安国爷后人,真是仪表堂堂,威风凛凛。
但晋王的书房里就挂着李秋潮的画像。他本人最清楚,自己和这个曾高祖可是一点都不像!那李秋潮是张瓜子脸,细眉长眼,鼻端口小,模样十分秀气。细看,居然和李雪鳞十分神似!
其实真要仔细对比,不难发现李雪鳞和李秋潮还是差挺远的。但晋王在听了李毅转述,又不经意把视线对上了曾高祖画像后,心中已有了先入为主的念头。抱着这样的出发点自然是越看越像——“这鼻子……像,真像!都是笔直笔挺。嗯,还有眼睛,细长条的,有些丹凤,比安国爷还神气几分。还有这耳朵……”一样样细细品下去,竟像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他也察觉到了李雪鳞身上那微妙的不协调感和一丝刻意做作。但在晋王看来,那不过是久居蛮荒的乡下年轻人没见过世面,进了王府手足无措而已。并没有放在心上。点点头,拍了拍李雪鳞的肩膀:“嗯,好身板。我军中像你这样的也不多,不错,不错!来,边吃边聊。听毅儿说你旅途也受了不少磨难,给老夫说说如何?”
说故事是李雪鳞的拿手好戏。面对客户,面对工作中解决不了的问题,编个故事把责任轻轻推开是基本功。故事要说得顺溜诚恳,要不打嗝愣不打草稿,要让人觉得他不相信你的话简直该天打雷劈。更妙的是这夏国和原来的世界八竿子打不着,在叙述中加些现成的段子不过举手之劳。
为了防备晋王派人查证,李雪鳞称所住的岛被海流礁石环绕,之前来中土的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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