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上的女明星好看得多。
因为融合了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所以叶寻一眼就认出,这个女人就是自己便宜老婆,墨思雨。
二人虽是夫妻,但关系并不好,主要矛盾是,叶寻是个人尽皆知的花花大少,即便结婚,也丝毫没有收敛,其次,叶寻居然从来没有碰过她。
天知道叶寻一个花花大少,在外面夜夜笙歌,却对自己这么一个大美女无动于衷。
对于这一点,叶寻也很是无奈。
不是叶寻不想碰墨思雨,而是他根本有心无力!
他是一个天阉!
他之所以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还把自己名声搞的极臭,就是为了掩饰他天阉的事实。
在叶寻看来,别人知道他不能做那事,比杀了他还难受。
至于外面那些女人,只要钱到手,她们才不会管你有没有对她做什么。
面对冷眼看着自己的墨思雨,叶寻也没有多说什么,自顾自的换好衣服,跟着她走出了医院。
上了墨思雨停在路边的轿车,一路无话,直接回到了银竹花园。
银竹花园是新竹市排得上号的别墅区,当初叶寻跟墨思雨结婚时,他的父亲给小两口买的,算是叶志天对自己这个儿子最后的照顾,从那以后,叶志天再也没有理会过叶寻。
偌大一个别墅,里面空荡荡的,大件就一个沙发、一个冰箱跟一个电视,而且看起来都是过时的产品,很是萧条。
当时结婚时,里面一套家具叶志天都是配齐了的,可惜叶寻自己不争气,叶志天断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隔三差五卖一件,为此,墨思雨不知道跟他吵过多少次,可惜毫无用处。
回到家,墨思雨没有理会叶寻,直接上了二楼。
她的卧室就在楼上,而叶寻,在一楼。
这是叶寻自己要求的。
叶寻回了自己的房间,好好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真的太弱了,叶寻有种一不小心就会死亡的感觉。
虽然从医院到家里,叶寻根本没走几步,但也感觉异常的疲惫,躺在床上,他心想:“接下来最重要的事,就是将身体调理好!”
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隔天中午。
叶寻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感觉自己总算真真切切的感觉到活过来了。
只不过,叶寻感觉异常的饿!
“这种感觉,还真是很久没体会过了呢!”叶寻摸摸自己的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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