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一样的“全托用工制”,要不是李路亲自审问过这个林金辉,他差一点就认为这个林金辉是后世的资本家穿越而来。
林金辉发明的“全托用工制”和臭名昭著的包身工如出一辙,他在招工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用尽手段让工人们签下长期全托合同,等签了合同之后,工人发现事情就不对了,因为这份合同是一份典型的霸王合同,厂家没有责任,而工人却只有义务。
在调查林金辉的时候,李路还发现在自己治下,竟然出现了派遣工这样丧心病狂的玩意,据锦衣卫的调查,自己治下的一些工厂和一些工头签下了合同,由这些工头为他们提供廉价劳动力。
在李路的大英帝国,大部分女工是自由的工人,她们自己选择出来打工,自由决定在某个工厂打工,工头们带出来的民工却属于没有自由的工人,因为他们父母以签约方式,近乎是“卖”的方式签给了工头,一个孩子一年给一千英元,或者五六百英元,就算工厂那边提了工资,这些工头也毫不客气的把涨的这部分工资给据为已有。
工头们赚钱的大头,主要是从工人工资中抽取的管理费。这些没有自由的工人以派遣工的方式进入工厂。
派遣工属工厂的短期工,一个月、十天、两个月……那得看工厂货的多少决定工作时间长短。
工厂不跟派遣工签劳动合同,直接与控制他们的工头签用工合同,如果工头有点良心,这些派遣工可能会跟工厂签劳动合同,可惜这样的工头基本没有。
这些工头大都是是私人揽活的黑工头,他们与工厂不会签劳动用工合同,大部分是民间口头协议,工厂需要多少人,有多少事情,工期大致长短,工价(工价有时计时,有时计件)……做完事,工资结清,走人。
除了让人气愤的全托工和派遣工之外,还有人竟然明目张胆的做起了奴役他人的恶事,在女儿节火灾过后,对全国进行安全检查的时候,石城警方那边解救了一群窑奴,石城那边的一个黑心窑主,用花言巧语骗人说是有包吃包住工资还高,等他们上当之后,就翻脸不认人。
这个黑心窑主逼他们在砖厂劳动,吃的是猪食,做的是牛马,早上天不亮就被驱赶起来工作,晚上睡的地方像牲口棚。一天工作七八个时辰,没有薪水,没有休息日,没有人身自.由。每天要把滚烫的砖从窑里驮出来,脊背都被烫坏了,稍微慢一些就要挨上一顿毒打,不给饭吃。
可怜他们中还有一些是十几岁的孩子,他们有些是被人以介绍正常工作的名义被骗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