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募了兵,前年去辽东就再没回来,二儿子这回鞑子入寇又走失了,到现在也没个音信,本来还有个女儿又被天杀的鞑子给掳走了,到现在只剩下老夫妻两个与小儿子相依为命。
李信一阵叹息,兵荒马乱打起仗来,最先倒霉的总是百姓,便答应走时会多给些房钱。老婆子得了李信的许诺这才欢天喜地的去了。
趁着军卒们喂马的功夫,李信从随身携带的包裹里取出早就凉透梆硬的馒头与熟羊肉胡乱吃了几口。陆九也跟着啃了几口凉馒头与熟羊肉,一边还在埋怨李信想多了,不过就是弄点热汤来暖暖身子,又有什么大碍的。
李信也不去于之争辩,只默默的啃着馒头和熟羊肉,陆九的脾气他很了解,是个典型外冷内热的人,别看他平素里跟谁都一副凶悍模样,战场上又杀人不眨眼,实际上也有他可亲天真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罢了!就如眼前这一番抱怨,他倒不是疑神疑鬼这大车店有问题,而是想让他们养成一个事事谨慎的习惯,切莫因为细节的考虑不周而吃了大亏,一旦木已成舟就悔之晚矣了。
“快吃,吃完了巡夜去!”
等陆九跟着李信在此出现在军卒面前时,脸上已经恢复了一贯的冷峻。所有人排队按次序进屋休息,李信和陆九则领着十几个人负责夜间的警戒。
随着夜色渐深,鹅毛大雪越下越小,最后竟然停了。李信按照整个场院的地形将十几个人分成明暗两拨警戒,明哨是摆在栅栏内侧明处的哨兵,暗哨则是躲在明哨之后,隐藏住身形,很难为外人所发觉的哨兵。如此做的好处便是若有人想偷袭军营,即便干掉了栅栏内的明哨,藏在暗处的暗哨仍旧会第一时间示警。
约莫着天才过了一更,李信开始了他的第五次的巡营,直走到场院东侧,突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警觉之心陡起。
仔细寻找才发现是只肥硕的野兔。李信一时间便起了将之射杀改善伙食的心,整日里啃那腥膻之极的熟羊肉已经让他倒胃之极。由于他没有随身携带弓箭的习惯,身边只有一柄雁翎刀,但他若是抽刀出鞘,又怕将那野兔惊走,于是,蹑手蹑脚一点点的向前挪动,准备将其活捉。
谁知那野兔警觉的很,立刻便发现了附近有危险,一蹦一蹦向栅栏外而去,只是地面上新积的雪松软,使之行动不便,跑的并不快。
只见那野兔几下起落便来到栅栏边钻了出去,李信这才发现这一出栅栏不显眼处竟有个能容一人钻出的破洞。李信想也不想便也跟着钻了出去,到嘴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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