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的确是白吃饭,总兵府不可能总白养着他们,周麻子如此说那是以退为进。
李信笑道:“有生产积极性是好事,总兵府近日准备有大动作,你们都做好准备吧,到时候便不算吃白食了。”
这回连牛蛋都听明白了,总兵大人是要用他们干活了。不过,李信话锋又一转,“理事会不设理事长,理事会凡事由诸位开会商议决定,具体工作可雇佣有能力之人为经理,再由经理组织人手去执行。”
这下大家伙糊涂了,那乡绅终于忍不住建言。
“常言道,人无头不行,这理事会若没了主事之人,怎么能行?”
李信耐心的解释着:“你们十一个人不就是主事人么?凡事投票决定,超过半数便通过,反之便算否决。”
“大事赖独断,不赖众谋!”
“大事由总兵府定,又何须旁人置喙?”
李信身边的一个书办亦忍不住插嘴,大伙听罢,默然不语。
具体事务的负责人由雇佣人之人执行,一旦对经理人选不满意,理事会可以随时将之解雇,如此便解决了以权谋私的问题,更不会出现某个人大权独揽的状况。
可这个经理又该雇谁来当呢,周立冬毛遂自荐,李信当即否决,又回头对那书办说道:
“这一条写进条例中,经理人选须在当介理事会成员以外雇佣。”
至于雇佣谁,李信便没有去插手,经过他们紧锣密鼓的一番商议,最后一致决定雇佣在理事会成员竞选中落败的郭丙焕郭师爷来当这个经理。
一个堡政厅的架子就此搭了起来,李信当众宣布,朝阳堡将内迁至镇虏卫以南三十里处,同时将征用人力,开矿建厂,并按照工作量划定薪酬。
从第二天起,迁堡正式提上日程,至于如何迁,则交给理事会去运作,再由几个镇虏卫派来的书办居中联络。
不过,事情太过一帆风顺就肯定不正常了。果然,李信回到镇虏卫屁股还没坐热,大同府便下发了通牒,由通判周瑾亲自传达。
“朝廷三令五申,禁止私开矿山,李总兵如此做,是公然藐视朝廷法度么?”
李信暗道:还真忽视了明朝矿禁的因素。明朝在万历时期曾设立矿税监,由宦官担任,但后来搞的民怨沸腾,万历死后便被废除了。到了崇祯朝,开矿之权更被收归朝廷,地方卫司、府县想开矿必须奏请朝廷。
周瑾一顶藐视朝廷的大帽子扣下来,问题可大可小,尤其自己身上还背着别的官司,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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