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晖你这么心细,我以后都舍不得离开你了。”
清晖高兴的说道:“小姐人这么好,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啊,这样吧,若是日后小姐想起了自己之前的事情,就把清晖也带走吧,清晖愿意一辈子跟在小姐身边。”
罗裳点头说道:“好,若是我有了好去处,一定带上你,只要明大哥同意,我便把你要来。”
清晖高兴的去捡树枝去了。
罗裳这边提起裙摆将桌布周围都洒了不少药粉,然后准备坐着等清晖回来。
今日的罗裳一身浅黄色衣裙,宽松的袖口衬处皓白的雪腕,外罩一件轻薄纱衣,腰间是浅绿色的衣带,系出盈盈一握的纤腰,裙摆处是精致的小花,行走时随风飘动,好看极了。
长发挽起一个小髻,斜插一支珍珠簪子,剩下长发披散在身后,一缕青丝放在胸前,耳边是圆润的珍珠耳坠,更衬得罗裳肌肤莹润如玉。
虽说生活在流云山庄,但是明辞丝毫没有让罗裳的吃穿用度有一丁点怠慢,全部都是用最好的丝绸所做,珠宝首饰也是最新最好看的款式。
以致于在一群武林人士中间,罗裳的穿着打扮却如同富家千金一般娇贵。
明玉性子好动,所以与明辞一同住在流云山庄,虽然身为女子,却一点不喜欢这些女子家的东西,反而每日都是劲装短打的装扮。
清晖一直都觉得自己一片好手艺都无用武之地,自从罗裳来了之后,终于可以好好打扮罗裳,也算是满足了清晖的一个小愿望。
想当初清晖的手艺还是宫中的老嬷嬷传下来的,要不是明家只有这么一个小姐,明夫人将明玉视作掌上明珠,才不会舍得将清晖赐给明玉随身伺候。
但是明玉却一点不理解,丝毫不让清晖有用武之地。
罗裳坐在软垫上,无聊的四处看看,倒是看到一只可爱的小白兔,白白胖胖的,一双红宝石的眼睛看着自己。
看了一会突然跑到一边去了,罗裳看着兔子可爱,于是跟着追去了。
慢慢小白兔跑的慢下来,罗裳也慢下来,缓步走到停下的小白兔身边,蹲下将小白兔抱起来,摸了摸身上柔软的皮毛,喜爱之余倒是有些奇怪,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这么干净皮毛的小白兔呢?
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笛声,清脆悠扬,让人忍不住侧耳聆听,罗裳抱着兔子跟着声音前去。
在丛林深处,看到了一长身玉立的白衣男子躺在一条绳子上,身体轻盈,白衣下摆随风飘动,罗裳不由自主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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