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那些钱买房,就让他买去。不是我瞧不起他,鼎城的房子虽然不敢说天价,但能买下来的也不是一般人。他倒是能买,但也得脱他一层皮了。你别看他风光,可他们大部分的身价都是不动产。包括公司的股份,包括自己持有的股票,各种投资,真正在手上的流动现金可不是那么足的。谁没事儿放着不投资,自己把钱都抱在手里呢?”
“他既然喜欢在鼎城住着,那就让他住下去呗!自己买的房子,哭着也要继续住啊。”燕北城撇撇嘴,“咱们跟他不同,他家的基业都在宁市,可咱们都是在B市扎根的。他要是有能耐,就让他在盛城也买了别墅,回头我让公司把还没有卖出去的别墅空出一栋来,专门等着他,也算是让他为燕回尽一份力。”
燕北城有这样的底气,也是因为鼎城和盛城在B市的位置可真是顶尖儿的了,寸土寸金。要在鼎城买一套,是要八位数直逼九位数了,所以饶是陆正航,到底在B市没有根基,一下子出手买这么一套,也够他受的。毕竟陆正航这不是投资,这样的豪宅,拿来投资的效果并不好。
他来B市工作,确实需要一个住所,凭陆家的能力,在B市买几套豪宅确实没什么问题,但燕北城和林初打算住的都不是普通豪宅,陆正航想要一套接一套的买也是不可能。
林初也想到了,总算是没之前那么郁闷了。
她现在还有点儿小难受,主要是因为在鼎城住得好好的,就因为陆正航,还得搬家,实在是有些气不过。
不过燕北城说的也有道理,上次燕宁白和莫锦西过来,还得让两个孩子挤在一个房间。孩子小倒没什么,睡在一起还能做个伴儿,挺热闹的。可孩子大了,不能都挤在一起。
虽然没跟燕北城商量过,但她是不打算只生一个孩子的。她觉得,生两个是正好的,彼此年岁相差大一些,大的懂得照顾小的,还能一起作伴,总比自己孤孤单单的好。
像燕宁白,莫锦西,都是喜欢有小伙伴陪着的。
燕北城虽然是独生,但是因为跟燕淮安相差年虽不大,两人从小都是一起在老宅长大,虽然差着辈分,可实际上却跟兄弟一样。
所以林初也觉得换房子是最合适的。
“即使没有陆正航这件事,我也想着要换的。”燕北城解释道,“那天早晨偷偷给你戴戒指,被你发现了,咱们俩决定结婚,我……咳……我就具体的多想了想。”
林初先是瞪大了眼,而后忍俊不禁。
只是具体的想了想,说的好像多么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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