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平时就不怎么讲究穿衣打扮,这会儿还是平时的那套白色T恤衫和牛仔裤,再加上刚才抱着一箱子的货,让T恤衫上稍微占上了一些灰土,还真的有点儿像一个送货的伙计。
看到姜明妃就那么一让,可庞学峰还就真的很不识趣的坐了下来,为首的那个颇为富态的年轻小伙子就微微的皱起了眉头,随即不耐烦的对着庞学峰说道,“伙计,喝完了就赶快忙你的去吧,我们这儿还有点儿事儿呢?”
靳明是姜明妃的大学同学,早在大学里的时候儿就疯狂的追求过姜明妃,整个系里都知道,可是姜明妃似乎从来都对他不感兴趣。
毕业后,靳明渐渐的接手了老爸那占地两千多平方米的服装城。
现在名下有一辆宝马和一辆奔驰,还有明面儿上的三套高档商品房和一套别墅,少说也已经小有五千万的身家了。
**在大学的时候儿就是自己的跟班儿。
史艳更是在大学的时候儿就开始给自己抛媚眼儿,可靳明压根儿就看不上她那股子俗气劲儿。
靳明本以为现在的自己,已经具备了足够的追求姜明妃的条件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姜明妃对自己仍然只停留在大学同学的那层关系上,让他头疼不已。
今天,要不是趁着要给即将调任的大学老师庆祝的由头,再加上还有另外两个大学同学一起前来,估计姜明妃连还真不见得会见自己。
可这刚刚才聊得有了一点儿眉目了,竟然半途中杀出了一个庞学峰,你说他靳明能不着急?
再看看庞学峰,靳明心里断定,这只不过是一个经常来送货的小伙计而已,而姜明妃也只是出于心善,这才给了庞学峰一瓶饮料让他解暑,于是这才毫不客气的对庞学峰开了口。
体形稍微瘦一点儿的年轻男子**看到靳明发话了,也是神色不耐烦的跟着说道,“是啊?外头不是还有好多货没有整理完呢吗,要不你就去帮她们整理一下,我们这儿还有事儿呢。”
而着装大胆的史艳从头到脚的扫了庞学峰一眼后,似乎连和庞学峰说话的兴趣都没有。
庞学峰一听,差点儿没有把刚喝到嘴里的饮料给喷了出来。
怎么着,这是拿哥们儿当搬运工了?
要打发哥们儿走?
可姜明妃一听却不乐意了,“呦,当了大老板的人就是不一样啊!在我的店里当着我的面儿,居然都敢赶我的男朋友走了?”
什么?
姜明妃有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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