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掉呢?那不是浪费吗?”
战天爵看着他噗笑一声,这才是佟霏星语。
“走吧。”他也不再劝她,就拉着她的手要走。
佟霏将自己的手拽出来:“好了好了,我自己走,自己走总行了吧。”
她虽然不喜欢被他摆布听他的话。
不过她了解他,如果她再不跟他走的话。
他真的会拉着她的手去散步的。
还是现在这样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的感觉舒服。
瑞士这个国家也是少数的主张和平的国度。
她喜欢和平,也喜欢这种安然清逸的生活氛围。
“露萨没说错,这里环境的确不错。
你看,有好多夜跑的呢,想不想跟我赛跑?”
“现在让我走路,我都觉得我的灵魂在震颤。
跑步就更算了吧,我怕我的灵魂会飞出体外,我抓不住。”
战天爵笑了起来:“你怎么变懒了。
你不是善良的,聪明的,勤劳的小蜜蜂吗?
以前你可是一看到跑道就想要跟我比赛的。”
佟霏唇角浅浅的勾了勾,是啊,曾经,曾经…
战天爵喜欢晨跑,她非常想追随他一起跑步。
这样每天就可以多陪他一会儿了。
可是她也喜欢赖床,所以每天早上都各种起不来。
即便定了闹钟,她也还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回避早起这件事。
所以自打给自己立下要晨跑的规矩后整整一年的时间,她陪他晨跑的次数两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因为单纯的跑步实在是无聊,所以每次只要她出现,一准儿要跟他赛跑。
输的人要为赢的人做一件事情,当然,事情不可以太过分。
比如,他不可以赶她走就是禁忌。
而每次比赛,她都会输的非常惨。
而且,每次跑完后,她的腿都会颤好几天。
因为她是个懒人,平常连学校的运动会都不会参加的。
能够下定决心陪他跑步,她不知道劝死了自己多少脑细胞。
她最后一次陪他跑步的时候不比赛,改成陪跑。
原因无他,战天爵每次赢了都指使她跑腿。
今天要吃城东于记的小笼包和城西的酱牛肉。
明天要吃城北的珍珠丸子和城南的鲍鱼粥。
愿赌服输,可每次在上班高峰期的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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