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朱元璋为强化皇权废中书和宰相,集六部权力于一身,后因政务烦扰,遂建立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内阁作为顾问和幕僚。
明太祖、明成祖是贤明君主,对内阁大臣有所规定,“不能侵犯六部职权,或兼领他部职务”,内阁大臣即使拥有超高声望,也不敢肆意妄为。
明仁宗后,内阁大臣的地位日益显贵,官员品秩有所上升,而且监管的职务也越来越多,实现了皇帝“私人顾问”到朝廷“政务机关”的超越。
权高则体大,职能虽依旧是票拟、草拟诏赦,参与协同中枢决策、顾问等基本内容,但对皇权也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从两个地方可以简单说明:
第一,到张居正任内阁首辅时,虽然是出于君主政治的现实需求,但毋庸置疑的是,因皇帝年幼,皇太后和皇帝都授予了张极大的权力。“万历新政”的成功推行就是一证。内阁大臣权倾朝野,颇有声望,本身对皇权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
第二,内阁原为私臣,是中央集权的必然。而明朝还有一个鲜明的政治特色,“宦官专权和朋党搏击”。
皇帝通过身边宦官,允许他们识字读书,代批“批红”,也是为了牵制内阁权力,更好地维护皇权。从这宦官制度发展也能看出内阁对皇权存在一定的制约。
内阁的兴盛颓衰也是侧面反映皇权变化的渠道,其中因明朝历年皇帝能力、性格等原因,对内阁的接纳和管控有所不同,内阁的权力大小也随之变化。
但整体上看,内阁制度是封建皇权统治的产物,对中央集权君主**的强化功不可没。
实际上,内阁与皇权的“制衡”问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
永乐中后期,内阁权力上升。具体表现在阁臣票拟权力的发展。皇帝赋予部分阁臣秘疏言事的特权,从而使阁臣能够更好的辅助皇帝处理奏章。宣德时期,内阁票拟权得以制度化。
一直到正德时期,内阁的首辅和群辅的分化区别,让内阁权力进一步合法化。但此时,内阁还不能说与皇权展开了斗争,皇权始终位居高位。
到了明嘉靖、隆庆和万历年间,内阁权力逐渐达到明朝时的顶峰。尤其是张居正任首辅期间,内阁尽收部权,似乎自然而然地压制了皇权。虽说是皇帝授予首辅的大权,但张居正的确也以帝师身份,擅罢朝臣,大小事务“听张先生处分”。内阁几乎僭越在皇权之上,皇权顺势处于下风。
万历中后期,内阁权力衰弱,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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