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已经是个十年的老行伍了。自他投军之后,每逢战事皆一马当先冲锋在前;平日擅使一杆大枪,虽然他没经过名师指点,但也是从尸山血海里摔打出来的实用路数,枪尖之下也曾饱饮过无数北燕名将之血;这样的骁勇疯汉,担任护卫长显然是不合适的;但若是配上比他还疯的颜重武,倒也称得上是天作之合了!
如今他面对颜重武这略带激将的言辞,也二话没说便先应承下来,仿佛二人讨论的不是九死一生的危险差事,而是家中那些一粥一饭的寻常小事而已。
颜重武看着这个有些失礼的护卫营长,一半心疼一半欣慰。他站起身来,走到坐在帅案上喝酒吃肉的方钧平面前,伸出一只手来摸了摸他脸上的伤疤:这道伤疤从右耳开始,一直划到了下唇边上:这是他之前在战场上,被北燕人的战刀划开的。当时的这个面目清秀少年,半边脸皮都砍翻开来,尽管他紧咬牙关,也能透过脸上的伤口直接看见牙齿。尽管当时的伤势如此骇人,这位“护卫”仍然恍若未觉般地挥舞大枪,不停地收割着敌军的生命。
“小平啊……你跟着本帅在血水里摸爬滚打也足有十年了吧……这次大战结束后,若是你还活着的话,就去奉京城里做些小生意,再娶上一房媳妇儿,好好过日子吧,本帅亲自给你安排。”
没想到方钧平脑袋一摇,平静地说:
“不干!当了老百姓就不能杀人了,那活着还有啥意思?”
“那你也可以开个肉铺,给人杀猪呀!”
“我听不懂畜生临死前的哀嚎和求饶,这样的话杀它们还有啥意思!”
颜重武摇着脑袋,放弃了劝说他退伍的打算。不过飞熊军常年与北燕交战,军中老兄弟早已是十去七八,只有这个二十多岁的少年,仍然固执地一直跟着自己,给官不当是给赏不要,性格简直比石头还执拗。不过自己最近新认识了一位鬼点子极多的朋友,等战争结束以后,便让沈归替自己想想办法吧。
“好吧,咱们说正事!你从今天开始,带着护卫营的三千弟兄,一人骑上一匹战马,在东海关前,至飞熊军大营这一条路上,给我大肆寻找一个名为丽娘的女子。声势有多大给我闹多大,谁来问你们也都可以透个口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和他北燕人发生争执,尽量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其他的自有本帅做主。你,听明白了吗?”
方钧平跟着颜重武厮杀了十年,却从未听过他提出这样的要求。飞熊军之所以能跟平北军相持多年,凭着就是一股子锱铢必较的狠辣劲头: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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