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厅的聚光灯全打在了那个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身上。
西蒙·许,或者说许大茂,此刻就像个刚从未来穿越回来的救世主。他打了个响指,身后的保镖立刻捧上来一个银色的密码箱。
“咔哒”两声脆响。
箱子打开,干冰营造出的白雾瞬间溢了出来,铺满了半个桌面。雾气散去,露出一块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白色布料。
没什么花纹,也没什么光泽,乍一看就像是一块死气沉沉的白塑料布。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许大茂推了推鼻梁上的蛤蟆镜,声音里带着那种刻意拿捏的咏叹调。“忘掉棉花,忘掉蚕丝,那些都是上个世纪的尘埃。今天,我把未来带到了北京。”
他伸出两根手指,像拈花一样拈起那块布。
“这是我不远万里,从位于慕尼黑的第三实验室带回来的最新成果。我们叫它——Eternal Silk,永恒丝。”
人群里发出一阵不明觉厉的低语。
“永恒?”一位穿着中山装的领导好奇地探过身子,“这名字口气不小啊。”
“这就叫科学。”许大茂得意地昂起头,“它采用了深海两万里的生物提取技术,结合了航天级的分子重组。简单来说,它永远不会脏,永远不会皱,甚至……”
他故意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角落里脸色铁青的娄晓娥。
“甚至能通过布料表面的微电流,治疗困扰国人多年的风湿和关节炎。穿上它,就是穿上了一座移动的理疗院。”
全场哗然。
在这个刚刚打开国门、对“科学技术”有着近乎迷信般崇拜的年代,这番话简直就是原子弹级别的冲击。
治病?衣服还能治病?
“口说无凭。”许大茂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他转身从侍者托盘里端起一杯红酒。
猩红的液体在杯中摇晃。
“看好了。”
他手腕一翻,整杯红酒毫不留情地泼向那块雪白的“永恒丝”。
秦淮茹下意识地惊呼出声。
若是普通的丝绸,这一杯酒下去就算废了。
但这块布不一样。
红酒泼上去的瞬间,并没有渗入纤维,而是像水银泻地一样,迅速聚集成无数颗红色的圆滚滚的珠子。
许大茂手腕轻轻一抖。
哗啦。
所有的红色液滴瞬间滚落,滴在铺着红地毯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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