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门前安静停靠的电车。
可是帝国的法律条文并没有区分它们的条款,凡是依靠机械动力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车辆,都要接受同样的人员和速度限制。
如今,最维护这条法律的是铁路公司。作为运输战争的胜利者,路上跑的任何其他机车都是潜在对手,能掐死在摇篮里最好。
其次是遍布国内的收费道路信托和纳税教区,毕竟修路钱主要是由他们出的,他们恨透了白嫖又毁路的笨重铁家伙。
此外还有客运马车行、货运帮、养马业、草料业……这是个庞大的行业,上百万人靠它吃饭,也绝不可能允许修改这条法律。
最後是英国富裕的乡绅阶层,作为议会真正的主人,自诩「绅士」的他们嫌这玩意儿烟燻火燎,毁了打猎的乐趣和乡间的体面。
索尔兹伯里侯爵问道:「那专门为新发明的机动车制定一个特别许可呢?」
韦伯斯特说道:「内阁不能用行政文件绕过议会制定的法律。如果这辆车只是在私人土地上进行测试,当然不受限制;
但一旦它驶入公共道路,地方警察仍然可以将它扣押下来,地方法庭也会起诉驾驶者。」
「那就修改法律。」
斯坦利勳爵与里奇交换了一下意见。
最後还是里奇说道:「贸易委员会倒是可以起草法案,把符合某种标准的轻型机动车从普遍很重的公路机动车中划分出来。
不过地方政府会要求保留限速和道路使用权,内政部会收到马车业者的反对意见,各郡还会担心机动车惊吓马匹。」
「议会呢?」
「最好先交给特别委员会调查。」
「调查多久?」
「取决於委员会要传唤多少证人。蒸汽机制造商、道路管理机构、马车协会、保险公司、警察和工程师都可能要求作证。」
司法大臣韦伯斯特补充道:「法案还要先确定什麽叫轻型机动车。是按照体积大小和重量划分,还是按照速度划分。
另外,车辆发生事故後,是由驾驶者、制造商承担责任,还是由车主承担责任,也需要写清楚。」
「我们至少可以先废除那名步行人员挥舞红旗的规定。」索尔兹伯里侯爵说道,「那看起来实在太愚蠢了!」
司法大臣理察·埃弗拉德·韦伯斯特纠正道:「一八七八年的修正法就删掉了对红旗的要求,并把前导的距离缩短到了二十码。
不过三人编制和二英里、四英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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