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刹那间便攻破了我所有的防御装备,让我生起了男性最原始的反应。
这家伙,对于我的敏感部位实在是太过了解了,不但无非格挡,就连招架术都不好使,更由于被她的双手抱了个结实,绝学迷踪步也一时间难以施展开来。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我反手将她抱住的同时,嘴唇化作一团威力胜似小火球的火焰,结实地轰在了她的樱桃小嘴之上。然后,得唇进齿,充分发挥出火系魔法持续灼烧的伤害能力,将她的血值烧到了零点,直接秒杀。
“啊~~呼呼——”被我秒掉的前妻,挣扎着从怀里逃了开去,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刚才被我吻得差点窒息,导致她现在的大脑严重缺氧,反应迟钝,先机,头一次掌握在了我的手中。
“你应该知道我不喜欢染发的吧?”本来尚且有些愉悦的心情,在看到她那红色的头发之后,一下子消减了不少。
“对不起,我马上就洗掉,这是,很好洗的,一次性,洗得掉的,我马上,马上……”前妻两眼含泪,仍然显得有些迟钝的大脑导致语言混乱,本来是满心欢喜的她也有点手足无措了。在国外的这段时间,既要上学又要外出打工,忙得她是晕头转向的,一不小心就忘了我的忌讳。
随着呼入氧气的增多,她的脑筋也终于转了过来,连忙放下手中的行李跑进浴室,三下五除二就脱得干干净净地在那洗起澡来,而且,还没有关门。
这不是摆明了在诱惑我吗?要是平时,我自然不会介意跟她调情一番,但是现在,我的心,真的很乱。
和林妹妹在游戏中玩火,差点玩到现实中来,那也不算多大个事,是骡子是马总得见了面才能下个定论吧!
可是前妻的再度归来,却让我不得不慎重对待这个严肃的问题。
前妻名叫方芳,比我小三岁,属鼠的。
和她的第一次相遇应该算得上是比较浪漫的,那时候城市里的空气还很好,大清早的我出去跑步锻炼身体,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女人骑着自行车在前面跑。
从后面看起来,线条还是相当柔软的,恰好是足以让我心动的那种类型。当时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很想知道隐藏在运动服背后的那张俏脸,是个什么模样,与如此柔软的曲线又是否搭配。
于是我便拼命地追拼命地跑,拿出了百米跑的速度三两下就追了上去。渐渐地,一只圆润的耳朵出现在了眼前,然后是瓜子脸上那水嫩的皮肤,甚至还能看到上面细细的绒毛,放在武侠小说里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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