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模尔最喜欢做的事情末过于在打猎的时候独自一个人跑到帕潘村旁的小山上,看那些不列颠人杀羊。在拉模尔看来那些不列颠人杀羊的确是一种艺术。一个普通的不列颠人杀羊的速度至少超过部落里最好的杀羊人的一半。他们的刀是穿行在绵羊的骨缝里的精灵,刀锋不会破到坚硬的骨头,只是在绵羊的身体里发出刷刷的声音。拉模尔虽然离的很远,但他似乎听的很清楚的听见这种声音。在别人听来似乎没有什么,甚至那些不列颠人也不注意这些——这些技能只是身体的本能而已,是上天赐给不列颠的礼物。而在拉模尔的眼中耳里这些却是艺术,和自己狩猎一样都是艺术。一种完美的艺术。而且这种艺术只有拉模尔这种天才才能感受到。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悠闲的躺在绿绿的青草上看这样一种艺术,的确是乐不可言。拉模尔却知道这一切都将一去不复反了,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忘记那个斥候充满敌意的眼神。或许那就是战争的开始吧。虽然自从有了自己的这个部落以后就没有发生过战争,在可汗整和蒙古族的时候也只是威胁,暗杀,利诱。这一切都和他这个普普通通的猎人没有关系。所有有关于战争的记忆都是在部落里最为珍贵的那本关于这个世界的未来预知的书,书名拉模尔还记得,叫做《创世纪》的书。这本书是部落里的宝物,只有在每次节日的时候才能在隆重的仪式中被一个叫做林是之的祭祀“请”出来。由祭祀讲给部落里的众人听。
每次想起那个祭祀来,拉模尔都不由得好笑。每天穿个大大的青布袍子装神弄鬼。要不是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自己不小心碰见这个老家伙在遥远的野外一边烤野味一边大口的喝着族里最烈的烧酒,自己也要被他蒙蔽了,现在还是象族人一样认为这个祭祀真的是神的使者呢。
那一天是拉模尔一个崭新的生命的开始。
大口的喝着平时喝不到的烈酒,酒酣耳热之际解开衣服和祭祀大人称兄道弟,听他讲述真正的见闻,全都是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那关于中原的国度的繁华,那些精巧的器具,锐利的武器把拉模尔听的心旷神怡。从此每个月总有几天拉模尔是要和林祭祀在很远的野外度过。
在拉模尔寂寞的日子里,和林祭祀一起喝酒绝对是平生三件乐事之一(其他两个是看不列颠人杀羊以及吃自己妻子做的可口的饭菜)。在这个时候开始拉模尔开始思索做人的道理,人们存在的理由和那场无法逃避的战争。
拉模尔曾经问过林祭祀,为什么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可那个老混蛋不知道是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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