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拉模尔睡不着的时候,眼前都是魔鬼之王的形象,黑色的披风,黑色的长枪,黑色的长弓,一身的彪悍,一身的杀气。简直就是自己的偶像呀。拉模尔反复的幻想自己是那个彪悍的魔鬼之王,在自己的长弓之下,无数的猎物应声而倒……
拉模尔一直试图让自己变的悠闲,逍遥自在一些。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人世间的种种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费劲心机的去争名夺利不若、和林祭祀去喝喝酒,带着七分酒意去小山坡上看不列颠人杀羊,晚上能喝到老婆做的汤,唉,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呀!
但是这一切都在那个可恶的斥候袭击自己之后变成一种奢望。部落的族人们在庆祝胜利的同时也知道随时都有可能面临着不列颠人的攻击。但是游牧民族的彪悍,自信在庆典日的那天被部落的首领可拉蒙度的关于去富饶的不列颠掠夺食物,奴隶,女人的演说鼓动到了极点。人类的心理真是奇妙,本来听说拉模尔遇到袭击,几乎所有的族人都十分恐惧。而带有恐惧的人们被那一番似是而非的演说变成了一群跃跃欲试的强盗。仿佛不列颠人都是待宰的羔羊一般。只要去到那个并不是太远的小村庄——帕潘,金钱,女人,荣誉都能唾手而得似的。
“靠,不知道死活得家伙!”拉模尔心中暗暗得骂“谁家打仗不死人?你们以为只有你们屠戮不列颠人吗?只有你们能抢人家的女人?自己的女人就那么安全?什么时候打仗不是尸横遍野?到时候不要说女人了,能不能保住小命,保住的小命能不能吃的上一顿饱饭都是两回事呢。”
不过即使心中将那些愚蠢的,别有用心的人一个一个的骂到祖宗十八代,到了出征的时候,拉模尔还是要去的。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因为他是部落里最好的勇士,只是因为他曾经杀了一个不列颠斥候。即使他再不想去,也要去。否则本来属于他的一切都会不存在。自己会被杀掉,妻子变成女奴,还不满一岁的孩子终身的命运也将会是奴隶。
还是趁着仅有的一点时间逍遥的过几天自在的日子。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远征的命令与武器一起来到了这个属于可拉蒙度汗的小部落。以后一切安宁都不存在了。
拉模尔看着分发到自己手中的那标枪和破烂的盾牌,心中暗自苦笑。难道是象林祭祀唱的那样——世事如棋局?难道命运已经注定了这一切??
手中握着冰冷的标枪,看的出这标枪是被特殊加工过的。枪头是完美的流线型,枪身是质量轻,韧性大的柳木作成的。拉模尔知道用这种标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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