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就是幼儿园的园长、老师们的招聘工作,这个招聘工作不好搞,有编制的教师,估计绝大多数都不会愿意放弃正式的编制,来这么一家没有编制的幼儿园任教。李良目前想到的办法就是一个高薪,一个从那些刚退休的优秀教师里面返聘!
第三件事就是购买一辆校车。
没错,李良就是准备利用校车作为突破口。
目前的时代,别说县城的幼儿园了,就是全县的小学、初高中,都找不到一所有校车的学校;放眼全地区、全省,都不见得有几家托儿所会配备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
李良准备将校车作为新生的幼儿园的重头戏来抓。
但现在的校车,真心不好找,而且也不允许私人买。
首先就是私人买车的事情,目前就没有什么先例。虽然现在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私人开拖拉机跑长短途运输的事情,但这种情况,大多数都是挂靠在公社、大队或者居委会的名下。
一直到1984年,随着私人借助挂靠的名义买车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政务院才放开了私人买车的口子。84年,政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从政策上第一次正式明确了私人购置汽车的合法性。
所以李良要买校车,就必须用幼儿园的名义,而要用幼儿园的名义,又必须解决幼儿园挂靠的问题。
这第一件事,幼儿园挂靠的问题,李良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他请了宋良仁、邹光照和小舅王发根共同出面,找到了县水泥厂的厂长兼党高官刘新宇。虽然县水泥厂在厂里已经有了一个托儿所,但刘新宇还是很爽快的答应了此事。原因很简单,就是刘新宇当时一分钱没出,在建安公司占了5%的干股。现在这5%的干股,每个月都会为刘新宇输送源源不断的利润。这些分红,可比他在水泥厂拿到的工资多了许多。因此他很爽快的就答应将李良的幼儿园挂靠在他们厂。
幼儿园的名字李良也取好了,就叫希望之星幼儿园。
拿到了县水泥厂的许可文书,李良拉上小舅王发根,马不停蹄的去了县教育局,找到了教育局局长肖克明。
肖克明在侵吞出版社股份的事情上虽然没有占到李良的便宜,但他这个人为人还算大气,既然答应了给李良这个托儿所的办学资质,就没有再在这个事情上面做文章。他打发县教育局的办公室主任罗良发跑了一趟县里的相关部门,很快就帮李良把希望之星幼儿园的各项手续、资质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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