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国资与散户的三角戏
2006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三点十分。
深圳发展银行总部大楼的会议室里,空气凝重得能拧出水来。长条会议桌一侧坐着深发展管理团队: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那位花旗银行前高管,首位执掌中国上市银行的外籍CEO,此刻正用英语低声与身旁的翻译交流;他左侧是国资股东代表,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面色严肃;右侧是行长和其他高管。
会议桌另一侧,是流通股东代表。陈默和沈清如坐在中间,左边是梁启明和他的团队,右边是几位持有大量深发展股票的基金公司和牛散代表。这是一场临时召集的沟通会,起因是深发展昨天公布的股改初步方案引发了市场剧烈反应。
方案核心:每10股流通股送2.8股——远低于市场预期的3.5股,更远低于长江电力的3.2股加现金加权证。更让流通股东不满的是,方案设置了苛刻的“锁定期”和“减持条件”,而外资战投美国新桥投资(Newbridge Capital)却享有更优惠的退出条款。
“这个方案,我们无法接受。”第一个发言的是某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语气强硬,“深发展作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对价水平连一些地方国企都不如,这是对流通股东的轻视。”
翻译将话转述给纽曼。这位六十岁的美国银行家微微点头,用英语回应:“我们理解股东的关注。但请理解,深发展的情况特殊。我们既要考虑国资股东的利益,也要考虑战略投资者的诉求,还要符合监管要求……”
“特殊在哪里?”梁启明忽然插话,他的普通话带着南方口音,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是外资战投的利益特殊,还是国资股东的利益特殊?流通股东的利益就不特殊吗?”
这话直接,甚至有些尖锐。会议室里安静了一瞬。
纽曼看向梁启明,眼神平静:“梁先生,新桥投资2004年入股深发展时,承诺了资源注入和管理提升。过去两年,深发展的不良贷款率从11.4%下降到5.8%,资本充足率从3.5%提升到8.3%。这些成果,离不开战略投资者的贡献。”
“贡献我们认可。”沈清如接过话,语气平和但坚定,“但贡献不应该成为损害流通股东利益的理由。股改的核心原则是‘同股同权同价’,如果因为股东背景不同就区别对待,那就违背了改革初衷。”
她说话时,手里拿着深发展近三年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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