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军人,他必须至少有一次二等功和五年以上军龄,并且在军校修完高级课程。如果是平民,他必须有过获得大学毕业证,并且是全国联考的前100名、毕业时全校的前三名。能成为一等公民,这人已经有了杰出的表现,对社会做出了贡献,所以他们没有额外的义务,仅限于管好自己,不渎职、不违法。一等公民……没什么好概括了,他们就是公民的典范,是全社会的榜样,是国家的中坚力量。军人,那就是个将军的苗子。平民,那就类似于大夏的进士了。
“除了以上这些提升渠道,每年国务院能够另外颁发最多200个一等公民、500个二等公民的名额,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由各地申报有重大贡献的人物,经过专门的委员会评议后授予,并公示全国。当然,这个委员会还有个职责——如果有一等和二等公民吃老本不干活,乃至违法,那么也会在经过评议后被降格。
“哦,对了,还有很关键的两条——第一,公民权不世袭。第二,这份法案适用于所有境内人口,上至皇帝郡王,下至来做生意的客商和刚出生的婴儿,只要是个活人,概莫能外。”
李雪鳞虽然行事嚣张不羁,其实本质上很懒惰,如果能借势,他绝不会想要新起炉灶。所以不管后来人怎么说,他写这份法案,初衷确实只是对现有架构的改良,原本只想着管用五十年就行,至少撑过产业革命的启动阶段就算胜利。以后的事以后再考虑。但是作为一个来自扁平社会的人,他总会将一些根本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东西,作为常识的一部分无意中就表露出来。比如说,在李雪鳞看来,法律上规定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那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不管现实能不能做到,至少法律上不能有歧视。所以只要他不是想故意使坏,无论起草什么法律,都必定会自然而然将这个思想放在最核心。但是在这个时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仍算是半公开的规则。至于坐在龙椅上的皇帝,那更是超然法外。贵族——平民的二元社会结构,虽然总是会慢慢朽坏,却也颇为稳固,因为有科举这条上升通道。
乍看之下,李雪鳞的构想似乎也是大同小异——权利逐级集中,同时也有面向所有人开放的上升通道。就算给了二等公民选举权,其实和大夏那些乡老享有的权利也差不多,无非就是白纸黑字公开化了。如果粗粗一看,确实正如李雪鳞自己认为的,这只是对现有政治框架的一个改良。为的是引导大家多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投身郡王殿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建设。
这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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