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以后的处理办法。”
“如果武器已经被用于威胁甚至伤害劳动者,事后的处罚又能挽回多少损失?”
他环视了一圈议场。
“今天我们讨论的,是一项可能改变国家与私人资本之间关系的制度。”
“普通国民不能随意持有手枪,而拥有庞大财力的企业,却可以为自己的经营者和重要资产建立武装保护体系。”
“这样的制度,究竟会不会进一步扩大社会上的不平等?”
这番发言结束以后,反对党席位上响起了一阵掌声。
那名议员向议长欠身,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随后,盐川正十郎代表政府起身答辩。
“首先,我想强调,政府并不打算改变我国严格管理枪支的基本原则。”
“本法案所规定的特别警备资格,并不意味着企业取得指定以后,就能够自由购置和使用枪支。”
“法人资格、警备人员个人资格,以及具体枪支的许可,都需要分别进行审查。”
盐川看了一眼手里的文件。
“而且,法案对武器使用的目的和范围作出了明确限制。”
“经许可的枪支只能用于特定警备任务,不得因一般经营纠纷、劳资争议或者商业利益冲突而使用。”
“企业也不能仅凭自身判断,擅自扩大警备人员的活动范围。”
“对于违反许可条件的行为,公安委员会有权采取停止相关业务、撤销资格等措施。涉及违法犯罪的,仍然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他稍稍停顿。
“至于刚才提到的,政府是否会因为企业的经济地位而放松监管的问题……”
“我认为,法律的执行不能以企业的资产规模或者社会影响力作为判断依据。”
“无论申请者是一家大型企业,还是一家专业警备会社,都必须遵守同样的法律规定。”
“政府不会因为一家企业拥有庞大资产,就允许其获得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殊权力。”
他的回答相当谨慎。
既承认建立特别警备制度的必要性,也反复强调政府对于枪支和警备活动的最终监管权。
然而,对于这些保证是否足以防止私人武装被滥用,反对党显然仍然持有疑问。
就在这时,电视里接下来的一段发言,却让皋月端着茶杯的手停住了。
“……我认为,现有法案对于武装警备的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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