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斯坦。
而米国决定研制核武,也是由于爱因斯坦的建议,提出盟军应该早于纳粹研制出这种灭绝性的大杀伤武器,以此制约纳粹的恐怖野心。
由此也说明,纳粹研制核武的时间也比米国要早,其拥有的科研团队比起米国只强不弱,所以,在米国之前拥有核武也不奇怪。
而德国人更狡猾,将核武与导•弹结合,将这款武器发挥到完美,同时也解决了远程轰炸困难的尴尬局面。
纳粹的V1、V2导•弹可没人让英国人少吃苦头,当年的伦敦大轰炸就是它们的杰作。
有资料证明,历史上,在二战结束后,米军偷偷在苏联占住了德军V2*工厂,动用了300节火车车厢和13艘轮船,把近百枚的V2火箭以及相关的一切设备和半成品抢运一空,苏军扑了空。
*是抢回去了,但米军不会研发,看不懂相关技术资料,然后想尽办法把德国科学家说服,让他们前往米国为米国国效力,正是由于有了德国科学家的帮助,使其洲际导•弹应运而生,从而米国的航空工业,军工,和载人飞船站在了世界前列,由此可见当时德国的导•弹科技有多么恐怖。
直到战争结束,米国人才从俘获的德国人嘴里搞清楚状况,他们是被纳粹最新研制的V3导•弹袭击了。
这是一种由自主陀螺控制系统和程序装置制导的液体燃料火箭,弹体最大直径1.65米,稳定尾翼翼展3.564米,全长14.036米。V-2发射质量12.9吨,其中燃料重8.88吨、弹头装10吨高能*。
火箭发射后沿预设弹道飞行,其弹道中心点高度近100千米,最高速度达5 630千米/小时,射程320千米。
其运输过程更是复杂,纳粹将V3放在运输和发射兼用的水密容器中,由潜艇曳航到米国东部沿海。
这个方法从技术上看没有克服不了的难题,主要问题是V3如何安置在潜艇上。
为此纳粹专门设计了一种潜射系统,这种潜射系统每个曳航收容筒可装一枚V3*,设有控制室与燃料柜。一般XXI型高速潜艇可拖曳3个收容筒,驶往发射区海域。
装备好的收容筒重量与同体积的水相等,在航行时利用曳航潜艇的速度很容易控制它们的潜航状态。3个收容筒中的一个也可以装载增大潜艇航程的补给柴油。潜艇使用通气管可在30天内以12节的航速潜航横渡大西洋,到达距纽约200海里以内的米国东部沿海。
在发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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