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知道就不会在这里了。”罗康淡定的回答道,看来果然如陆冥所料,这地方的人根本不在乎一些保镖的死活。
“这里的人,怕是每一个都想弄死我吧?”陆冥扫了一圈街上的行人,有老人有小孩,旁边的小广场上还有跳广场舞的大妈大爷,他们随着“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舞动着年迈的青春,真正年幼的小孩四处奔跑着打闹,这里看起来一派和谐,根本看不出来有谁要取谁的小命,如果有,也是医院的大夫要取走小树林里野战女孩肚子里新生命的小命。
“实不相瞒,陆先生,你在街上看到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八成以上的可能想要弄死你,其中两成是那些还拿不住刀子的婴儿。”罗康坦诚的说道,陆冥心里听着也是无比操蛋。
“真的是好危险,还好有了准备。”陆冥握住了怀里的手枪,右手看似悠闲的插在兜里,实则已经握住了手枪,这个角度是最舒服的角度,陆冥能在察觉到危险的0.2秒内拔枪射击,并在2秒内射空17颗子弹。
陆冥在沈凌家里只挑选了三把枪,一把半自动格洛克17手枪,全碳素材质外壳打造,十分轻便,搭载9mm手枪弹,材质是沈凌花了大价钱专门定制的,性能效果一流,另一把则是一把新制的老式手枪M1911A1,虽然形式老了些,但手枪之王的称号可不是随便吹出来的,改装之后的大容量、小后坐力、高精准度成了少有的强悍手枪,9mm的大火药钢芯穿甲弹能在50米内打穿6mm厚的钢板,唯一的缺点就是为了保证后坐力够小,制退器长度长达3cm,使得整把枪的长度都偏长,快要逼近一把微冲的长度,所以交给了苏芩,毕竟她在胸部会有一个四次元口袋嘛~
而最后一把陆冥选的是被称为手炮的史密斯·维森M500左轮手枪,丧心病狂的.50口径穿甲弹已经是大口径反器材狙击枪的口径,毁灭性的杀伤力能打死一头非洲象,据说它被生产出来的用途就是为了在非洲大草原上捕猎。
但实际上陆冥更想要的是沈凌怀里那把,巴雷特M82A1,死神大炮,握着这把枪陆冥打赌2000米内没有任何人能突破他的封锁线,就算是九尾也不能,距离太长,只有那个人才办得到。
可惜像那种长枪,拿在警察手里是安全感,让陆冥这种便衣拿就是威胁,为了不影响社会安定,沈凌果断拒绝了。
本着一个无良军火商的黑良心,沈凌狮子大开口三把枪要了陆冥三十万,刚拿到手还没捂热乎的头金就全都丢了出去,啊对,忘了强调,沈凌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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