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盛之时,他们的活动范围曾远至东亚各地、甚至是内陆地区。倭寇的组成并非仅限于日本海盗,只是由于这批海盗最初都来自日本(当时称为倭国),所以被统称为“倭寇”。及至后期,由于日本国内政治形势转变,加上官府的管制,日本人出海抢掠船只的事件已经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中国和朝鲜的海商与海盗,他们依从着过去倭寇抢掠的方式继续为祸于东海,也被归于倭寇之列。
随着时间的推演,倭寇一词所指的,不一定都是来自日本的海盗,明史‘日本传’记载“大抵真倭十之三”;朝鲜正史‘世宗实录’(二十八年十月壬戌)亦记载“然其间倭人不过一二而本国民假著倭服成党作乱”,可见前期倭寇主要来自倭国,后期倭寇主要来自大明、东南亚和朝鲜的海商与海盗。
洪武三十年所颁的《大明律》对海外经商限制得很严格,它规定凡私自携带铁货、铜钱、缎匹、丝绵等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而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而对于勾结外族的“谋反大逆“更是异常严厉:凡“谋反大逆“,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为了不被诛九族,倭寇必须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出身。有明一代,造反起义者往往以绰号来掩饰真实姓名。在东南沿海,就直接可以假扮日本人来掩饰身份。而对于地方官来说,自己辖区的人起来造反大大拖累政绩,因此也乐于统统以“倭情“上报。
从贼中“迫于贪酷,困于饥寒“的沿海平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体,而饥寒贫困的之一在于明朝“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大明东南滨海地区人口增加迅速,而土地没增加,人地矛盾突出。从宋朝以来,当地居民一直将出海贸易视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运加上种种服务,可以说大海养活了起码百万计的沿海居民。
在福建,有句话叫做:“海者,闽人之田。“嘉靖以前的明朝海禁令无情地把当地居民的“田“给剥夺了,饭碗跟着也砸了。在广东潮州、福建泉州、漳州地区一向是通商出海的发舶口,“潮漳以番舶为利“,不许贸易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计。对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来说,眼前摆着两条路:要么忍饥挨饿,要么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
因为在本乡本土,所以倭寇在东南沿海地区拥有令人难以相信的支持。作战时,屡屡发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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