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找牙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也是这计划唯一的缺点。
然而事情却在黎军看到了班德拉斯后有了转机,作为三大保镖之一,由他干掉我的话,绝对比小苍更有说服力,甚至连带着可以让血狐受点伤,再借由那心灰意冷只想报仇的想法,帮着他也一起脱离战局。
甚至,可以把班德拉斯捧出来,让胡夏和锋殇觉得这家伙非常了不起,强的足以干掉NO6苍狼还伤到NO2血狐,强的足以影响这一战的走向,所以锋殇才会自以为赢定了,立刻发动总攻,所以胡夏才觉得自己麻烦大了,很是手忙脚‘乱’了一把。
今晚,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戏,从我开始打酱油,从黎军看到班德拉斯,一切都是在演戏,三个男人一台戏,我,黎军,血狐。
首先由血狐去找班德拉斯卖萌,假装不敌后逃走,引班德拉斯来这栋废弃商业楼,这场戏是只有血狐才能演好的,因为实在太危险了。
血狐想拿下班德拉斯不难,但想要假装不敌他,甚至主动受伤后再逃离……全世界都没人有这个本事,唯有血狐行,顺便说下,血狐今晚的伤是真的,否则绝对骗不过敌人,受伤后,也唯有他那快如闪电的瞬闪才能逃走。
其次,班德拉斯一进入商业楼,黎军就跟进来了,这场戏必须由他配合,否则我就会真的死掉了……汗,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第一时间支开了琴吹夜,因为我不能让‘女’人发现黎军在这里。
最后嘛,我的戏份就简单了,只要假装想救血狐,却又不敌班德拉斯,被他干掉就行。
然而为了‘逼’真一点,为了说服力更大一点,我在战斗中不断指点着班德拉斯利用重伤血狐的安危来胁迫我,这货终于想到的那一刻……汗,我和血狐‘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当然,我的这一步其实也是最危险的。
班德拉斯的武器是霰弹枪啊,我接连被打中,最后一下甚至被正面轰了个正着,我想说就算不摔下去,我怕是也死定了。
答案在我的西装里,武汉很热的,我却依旧穿了套西装,为什么?因为那套西装的夹层里满是各种机关,各种金属鳞片,各种钢甲,其实我今晚对抗班德拉斯并没有留手,我是……真的打不过他啊,那身衣服太重了。
唯一没有保障的就是我的脸部,所以才会有了最后被霰弹枪正面轰中的刹那,我不顾一切用裹着钢片的双臂护住脸的举动,否则就算我不死,也会彻底毁容的。
我掉下去了,落下的方位和地点是早就预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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