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的姿势,放在一支特大的盘子,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灭绝人‘性’,令人发指。
吃人者终被人吃。后来遭遇兵变,诸葛昂和高瓒一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着吃,作为下酒菜。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煮烂,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
薛震还要煮食自己的妻子,机灵的妻子逃走并报告了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
上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畜牲没有什么区别了。
历史上确有一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
号称太平盛世的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善于拍马屁、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讨取皇帝的欢心。
好在唐太宗李世民讨厌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拍马屁拍到蹄子上了,讨了一场没趣。
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奴婢身上刺个‘洞’,用嘴对着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
北宋大将王彦升得胜后把抓到的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彦升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
还有喝人脑的,这种残暴行径在20世纪都时有所闻,因太血腥,在此不细提也罢。
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而吃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现代科学证明,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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