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事情也都是可以是她做的。
特别她还是一名刑侦组警长级警员的妻子,相对而言她在做了一些事情后,哪怕是遮掩起来或许也比普通人容易。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其对当时来确认情况的警员的回答中,有些方面的内容说的过于的多。
或许在当时确认情况的警员看来,对方刚刚死了老公,提到和老公曾经发生过的“往事”多些也是正常的。
可是真的正常吗?
在那种时候,如果她对于对方依旧情感过深的话,或许会不断地提到不应该在当时出现在现场更为正常。可是一直提起曾经两人的“往事”,那就有一种查的想法了,查到的“往事”越多,相对而言她如果做了什么,那么借口也就更加的充足。
其中第一种可能,问题最大的地方在于,当时陈罗拔肯定是把自己的注意力尽可能多的放在女歌星罗莉萨身上,因为她当时是怀孕的,除非陈罗拔不知道对方怀孕又或者不想要那个孩子,不然他的大部分注意力不可能不放在罗莉萨身上。
而当一个做了十几年警察的人,把他的注意力放在一个普通女人身上的时候,对方想要从其身上抢走枪的可能性太低了。
甚至对方哪怕先一步动手,可只要在对方没有拿枪瞄准他的致命位置立即开枪,还是会被其在不足一秒的时间内抢夺回去的。可是根据房子的购买时间,却可以大胆的猜测,陈罗拔当初买房子或许就是因为他知道罗莉萨怀孕了,所以想给其一个家。
不然以罗莉萨的情况,能全款买得起房子的可能性还是低了一些,毕竟那栋房子虽然面积比白宇他买的要小上一点,可是价格却便宜不了多少,以罗莉萨只出了一张不算很火的唱片,能掏出几十万肯定是存疑的。
以珍妮的情况,都还是找家中借了一部分钱才买得起房子,而那位比之珍妮还不如的女歌星罗莉萨很大的可能是掏不起的。
她掏不起的情况下,买房的钱是谁掏的自然就不言而喻,可是一个警长级的刑侦组警员,能为一个女人花几十万港币,从而也能证明其是有大问题的。
至于第二种可能,则是在陈罗拔玩砸了的情况下才能出现,它也是三种可能中最低的一个,毕竟一个能在两个女人间玩这么久才被发现的人,会搞得这么砸,一般来说是不成立的。
当然这个不成立是基于陈罗拔的太太是个正常人,如果她是一个稍稍有点精神问题的人,那么在出事后情绪激动化,又或者被罗莉萨逼迫的话,开枪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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