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的子弹乱飞,打在各种的瓷瓶、玉器和古董上看着我都有些心疼了。
其实子弹在正常射击下打不中目标是很正常的,尤其在运动射击时,要击中运动目标那是非常难的,一枪毙命只能是运气,就像警匪片里双方子弹乱射可就是打不中对方,一点也不夸张。
据统计二战中平均打死一个敌人需要消耗掉两万多发子弹,因为谁都不傻,不可能就站到那里让你毙了,肯定会跑,会反击的。
他如果跑,你就得重新瞄准;他反击,你就得躲。
虽然我每次都有点大杀四方的意思,但那不因为偷袭,就是占了对方人多,加之近身战,对于我个人来讲,抬枪就死人,根本不需要顾虑太多。
言归正传,胳膊上流下来的血滴,让我根本无处遁形,虽然一直在跑动,但也会无奈房子就这么大,我还能去哪。
之所以还没被逼到绝路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本来的人手就不是很多,还有我手里这把突击步枪只要能开枪他们就只有躲得份。
其实也并不是故意非要和他们来打游击,我只是在认真计算着金书贤还能有多久到达这里,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有一种念头,我得和他见上一面。
但绝对不是最后一面。
走廊的尽头,一间幽静的茶房内,我撕破了挂在柜子上的一条丝巾给自己包扎着刚才被划破的伤口,待弄好后,还没等我多喘口气,就听到窗外传来了嘈杂的脚步声。
我心想,这个院落的房间只有一层,他们绕到窗外对我进行双面夹击,但他们没有这么多人,分散兵力对我只有好处。
既然这样,我则轻声的走到窗边,贴身在墙上,把手枪枪口对着玻璃,步枪对着门口,当我预计到窗外人员出现的位置时,就对着窗户打了一枪,玻璃应声而碎。
我转而注意力盯着门前,门外面的人果然认为玻璃声就是窗外人发起攻击的信号,可在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我却已经做好了防备,几个点射直接打穿了他们的脑袋。
同时在这个空档,窗外的人也猛然现身,可我的手枪早已经对准了窗户,并且连续扣动着扳机,压制住了他们的火力。
接着,没在给他们继续反击的机会,我翻身一跃跳出窗外,单枪打死贴在墙边的一个人,又用步枪托砸向了蹲在墙角那个人的脑袋,然后又补了一枪,至此,我计算之内的所有防卫人员算是没了。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没有在翻进窗户,反而从后院开始巡视起来,同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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