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弩箭。这东西的速度,三十步内甚至比手枪子弹还快,威力自然也是不可小觑。
不过好在王越对白银之手的弩箭并不陌生,当初就曾两次伤在这东西之下,所以他于脆不躲,任凭这四支精钢三棱短箭,崩崩崩崩,接二连三射在了自己的胸腹之间。
比起这东西的威力,哈罗姆契的匕首显然对王越的威胁更大。
这个老杀手杀了一辈子的人,对人体的结构了解的简直比最优秀的外科医生还全面,人虽然是个侏儒,但最擅长的就是偷袭暗杀,以巧胜拙,出手之际,处处都是人身上最柔弱的要害部位。再加上他手里的那把匕首,来历也极不简单,据说是早些年出土在波斯湾一带的王侯墓穴,看似黑漆漆一团,不怎么起眼,实际上却比那用刀杀手的弯刀还要锋利的多。
王越被他用刀一挑,隔着半尺之外,皮肤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最后刀尖一扫而过,明明还差了那么一分半厘,可刀过留痕,微微见血。
而相比之下,那四根弩箭的杀伤力就相形见绌了许多。虽然也破开了王越的皮肤,见了血,但这次王越全力爆发之下,体力爆发力比从前两次都要强的多得多,以前尚能射进皮肉半寸,这一次竟是连几分都不能了。
崩崩几声,射在他胸腹之间传出来的声音,就好像是金铁相交,而后箭身上余力一尽,便叮叮当当几声脆响,自己掉了一地。
时至今日,白银之手的这种强力弩弓,已经对他造不成任何威胁,所以他根本就不用躲。
而哈罗姆契的那一刀,他要不躲,那条腿的膝关节,估计就真的废了。
忽的一阵山风卷起,远处的道路似乎隐隐约约传来一阵汽车的轰鸣声。
与此同时,哈罗姆契这个恨王越入骨的老杀手,一刀落空的瞬间,人就已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眼前的战斗中来了。比起之前出手的那一刻,他还要审时度势,找准机会出手,这时的他心里就已经没了半分侥幸的余地,对于白银之手两个杀手的先后失手,他虽然感到意外,却并不奇怪,王越要是这么好杀,军方也不会来找他们合作了。
所以,一招不中,他丝毫不停留,全身陡然一振,脚下顿时滴溜溜围着王越的身下一转,好像一只猴子,刀随人走,照着王越的大腿根部就是一下。
这一下,下手更狠,刀尖正对下身要害,刀刃内割却是王越大腿里面的大动脉
一刀两式,阴损恶毒。
他这一出手,身形游走,飘忽不定,刷刷刷,刀锋破空,心无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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