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才能流行起来。现在那边的军队仍是以紧身**和泡泡袖为美的流行风潮。*
等众人的目光扫到他们被烛光照亮的脚上——果然,这些人从头到脚都是别出心裁的打扮。那几双用混合了炭灰的羊油擦得锃亮的优质中帮牛皮鞋就像这个时代的SergioRossi*,不久就在大夏引起一阵模仿风潮。
看完了细节再重新打量已经走到门口的这几人,大夏高官们不得不承认,他们那些怪异的服饰看起来已经不那么扎眼了,反倒衬托出一种少见的干练和彪悍。这是最符合军队形象的装束,因功能性而体现的阳刚之美。
当几位国防军的将军们跨入刺史府正厅时,四周已经响起了好一阵窃窃私语声。
“那位就是蓟县伯?看这样子也就二十出头,居然能做出这番事业!”
“其他人年纪也不大,就已经是统领万人大军的主帅,也不知是胡闹还是当真可畏。”
尽管之前已经知道了蓟县伯李雪鳞年纪轻轻就因战功当上了致勇校尉,远走辽东也不过一年多时间,但只有看到了真人,大家才能够将诸多传奇般的事迹和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青年联系起来。
晋王五味陈杂地看着李雪鳞走近,还有他身后的张彪、张松、齐楚,都是在大夏待过的汉人。他突然想到将这个野小子接进王府那一晚,妻子曾提醒过小心虎入山林不可收拾。但自己总以为天下事还有什么能难得住他这个晋王,听是听了,却没有放在心上。此时想来才惊觉王妃虽然不大参预公事,每每有所见解竟然从无落空。
现在回忆起来,李雪鳞来到府中没多久便展露出非同一般的见识。无论军机、行政、税收、律法、巧器,居然无一不精,眼光十分独到。在晋王的印象中,大凡眼界高的人动手能力往往和他们的思维高度成反比。这也是为什么放心将李雪鳞收做己用的原因。没想到此人行事十分厉害,犹在高谈阔论之上。再仔细回忆,他在大夏军中的短短几个月,练兵、破敌、杀俘立威,直到万军中取敌首脑,手段之狠辣果决可说是生平少见。
这种人,想收做臣属根本是痴妄。要么趁着他羽翼未丰时一刀杀了,要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飞冲天。唯独不可能用个小池子将这头野生的龙圈养起来。
恍然出神间,李雪鳞已经在他跟前十步处站定,淡淡地微笑着。那是拥有力量的上位者自信的笑,也是见到久别故人宽慰的笑,唯独没有这些高官们见惯的媚笑、谀笑。有那么一瞬间,晋王几乎想要离开座位好好端详这个亦友亦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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