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冻的苍白的手指紧紧的握着小白狐狸,一动不敢动。勃尔塔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让狡猾的狐狸从自己手里跑掉。想着暖暖的羊皮袍子,也不觉得风有多硬。心中喜乐安康,不由得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听着帐篷外呼啸的风声,中年妇人心中不由得有许许的懊悔。虽然嘴上在埋怨着勃尔塔的任性,但牵挂孩子的心情确是越来越浓了。顺手添点柴火在火堆上,火苗劈劈啪啪的高了一点,痴痴的看着窜升的火苗,心思却早飞到冰天雪地中。
五年前勃尔塔的父亲拉模尔参加帝国的军队,是一名投矛战士。拉模尔是部落中最出色的猎人。半年前在一次狩猎中,拉模尔被一个不列颠的斥候(侦察兵)袭击,最后拉模尔拖着一只野猪,带着那个侦察兵的头颅回到部落的时候,每个人都把拉模尔看成英雄。但是就连拉模尔自己知道,那晚自己的梦中漫天的血雾。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确信自己不会是一个好的士兵。
那次作战的目标是袭击不列颠帝国的边境小村帕潘。当时的不列颠帝国是由三个小村庄组成。帕潘是最富饶的一个村庄。可汗下令组建一只由出色的猎手组成的投矛兵。因为拉模尔是部落里最出色的猎手,而且只有他一个人杀死过不列颠人,在那之后拉模尔成为了部落里的英雄,在祭祀的宣称下,他是神的勇士。于是拉模尔理所应当的被任命为这次个小队的队长。
妇人拨了拨火堆,不知是想让炉火大一点还是让自己的思绪更明确一点。自从拉模尔走了之后,每次自己回想到丈夫,心都会偷偷的疼,很疼。
打仗是男人的事情,自己不懂,也不想懂。但拉模尔在出发之前却和别人毫不一样。除了自己丈夫以外的所有的战士都斗志昂扬,要在战场上成为部落里的英雄。祭祀和部落的头领说过,战士们的军功是要以每个人斩杀的头颅确定的。部落里的军功赏赐是十分丰盛的。虽说自从部落建立以来没有过战争,但那本创世纪里早就明明白白的说清楚了,神的军队赏罚明晰,最重的就是军功。每个远征的人明里暗里都憋着要多斩杀一些头颅——那样意味着更多的女人和仆人。
拉模尔在白天和部落的人一样慷慨激昂,别人看不出什么,自己却能在丈夫乌黑的眼睛里看见无数的忧郁,无数的眷恋。男人的事情,自己不懂,也不想懂。在临行前的一个夜晚,丈夫醉了,抚摩着自己和仅仅周岁的孩子,和还不懂事的孩子聊了很久。说了好多好多自己不懂的话——什么大了以后生活要安定,什么大了以后最好能成为一名祭祀。祭祀不是神的仆人吗?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